【Sai Weng】評論
總統的院際調解權也是基於國家元首的超然地位與實際影響力而來。如果總統被認為涉入行政指揮系統過多,院際調解權發揮的作用必然有限。憲政制度上總統並沒有直接指揮任何一院的權力,院際爭執出現時,總統雖然可以主動從事調解,但是否受到爭議中各方的尊重,仍然繫於國家元首的個人聲望與政治手腕。
【幸福御守】評論
那歷史年代= =我印象中 袁世凱不是要當總統 所以制憲時候制定這條 ~ 0.0好像 也是有道理 得 不是應~XD
【林鴻宇】評論
憲法44條是為了明定總統職權範圍 ... 也說明了我們並不是專制國家。這是我目前看到最有說服力的說明,給大家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