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可在行政院金管會核定投資比率範圍內,以下列方式匯出資金:A利用險業者的每年五千萬美元累積結匯金額B經由金融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C由業者向中央銀行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A)AC
(B)AB
(C)BC
(D)ABC。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3756
統計:A(8),B(24),C(60),D(86),E(0)

用户評論

Hugh Shiu】評論

中央銀行外匯局 函機關地址:10066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2號電話:(02) 2357-1197傳真號碼:(02) 2357-1959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5月18日發文字號:台央外伍字第0940020843號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外商銀行在台分行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兼復94年5月9日金管保一字第09402041900號函)、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本局交易科、稽核科、簽證科主旨:即日起, 貴行受理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匯出資金業務,請依說明各點辦理,請 查照。說明:一、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可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投資比率範圍內,以下列方式匯出資金: (一)利用其每年5千萬美元累積結匯金額。(二)經由金融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三)由業者向本行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二、壽險業者投資國外相關事宜,仍應依據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