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eichi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第一條:1) 對肢體障礙者宜比照一般之核保規則辦理,即對被保險人之身體狀況、所從事職業內容之危險程度、個人或家庭之財務狀況等因素予以評估。 (2) 對心智障礙者應參考險種之特性及公司核保之相關考量因素,從照顧其合理權益之角度,評估心智、身體狀況、所從事職業內容之危險程度、個人或家庭之財務狀況等因素予以進行危險評估,以核定適當之承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