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3.法律授權經濟部訂定法規命令,經濟部遲未訂定,影響人民之權益,某乙檢具相關資料,附具理由以書面向內政部請求擬定,下列內政部之回覆內容,何者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A)法規命令之訂定專屬行政機關之權限,乙無權提出建議 
(B)法律並未授權內政部訂定,其已將提議內容移送經濟部 
(C)乙所提議事項,經內政部審查後發現超出法律授權範圍,不得以法規命令定之 
(D)內政部轉達經濟部之意見,表示該法規命令並無擬定之必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3254
統計:A(45),B(1129),C(223),D(32),E(0)

用户評論

【用戶】沈儷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法律是授權給經濟部制定法規命令,而非授權給內政部,因此人民不得向內政部請求擬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