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民法規定,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是為何種債之發生原因?
(A)管理契約
(B)無權代理
(C)無因管理
(D)無權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5217
統計:A(2),B(6),C(13),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