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堂
檢索
題庫堂
首頁
數學
英文學習
政治學
統計學
經濟學
藥理學
中醫藥物學
財政學
法學知識
公共行政
警察學
BI規劃師
財務管理
公共衛生學
工程經濟學
電力電子學
當前位置:
首頁
4.本行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係以本行、臺灣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及彰化銀行等 5 家主要銀行為指標銀行。(A)O(B)X
問題詳情
4.本行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係以本行、臺灣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及彰化銀行等 5 家主要銀行為指標銀行。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書單:
沒有書單,新增
上一篇 :
3.計算住宅投保火險金額時,以建物重置成本及核貸金額減土地估值兩者取孰高計算。(A)O(B)X
下一篇 :
5.銀行對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不得為任何種類之無擔保授信。(A)O(B)X
資訊推薦
6.中長期融資,以供借款人為創設、擴充、或更新而購置土地、建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供中長期週轉所需資金為限,惟為購置專利權、支付設計費、技術服務費等所需之資金,亦得辦理,但不得以之購置不必要之土地與
7.營業單位辦理代償業務時,原貸款機構應能於本行撥貸日起 7 個營業日內(含撥貸日)核發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但如用以償還政策性住宅代放款者,放寬為應於撥貸日起 1.5 個月內能核發抵押權塗銷同意書。(A
8.無擔保授信歸戶(以本人為限,不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金額超過新臺幣 60 萬元(不含本數)以上者,應提交營業單位授信審查小組,依授信 5P 原則辦理審查。(A)O(B)X
9.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之建物須以申請日前 6 個月起取得並完成所有權登記之自有住宅,建物登記用途為非住宅者,一律不得受理。(A)O(B)X
10.以代放款方式辦理之公教住宅貸款,其擔保品得登記為借款人或配偶所有,且應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貸款機關,其登記方式為最高限額抵押權。(A)O(B)X
11.辦理綜合消費放款時,為分散風險考量,對保證人之徵取,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應排除借款人之配偶及直系血親。(A)O(B)X
12.辦理房屋擔保放款時,房貸進件評分等級落於 6 級者,貸款額度依本行現行各項房貸貸款成數規定最高不得超過 7 成。(A)O(B)X
13.本行辦理票據承兌、保證及貼現業務之票據,以由合法商業行為所產生者為限,且其到期日自承兌、保證或貼現之日起算,最長不得超過 120 天為原則 。(A)O(B)X
14.個人授信戶,其填送個人收入情形,與綜合所得稅申報書內容有出入時,以申報書內容為準,作為其償還能力與還款財源之參考。(A)O(B)X
15.私立大專院校、公開發行上市公司,授信總額未逾新臺幣三千萬元者,不一定需要徵提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A)O(B)X
16.如擔保品提供人未經本行同意擅自出賣、出租、出質、出典、遷移擔保品或對擔保品為其他有損本行權益之處分行為時,承辦營業單位應即採取保全措施補救之。(A)O(B)X
17.擔保建物時價經營業單位調查,加成超過本行建築物最高估價標準調整表所訂最高調整率 400%後之估值,不得再提高調整率。(A)O(B)X
18.凡屬一年內(含一年)購置之土地擔保品,無論其估價方式、土地擔保品種類或借款用途為何,擔保品估價均需確實查證付款紀錄後徵提付款憑證附卷,以資佐證該筆交易之真實性。(A)O(B)X
19.營業單位辦理不動產擔保品之調查估價作業時,若因交易特殊性致取得成本達所處區域市場合理行情 1.5 倍(含)以上時,須取得專業鑑價機構鑑估報告作為本行估價之參考。(A)O(B)X
20.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獨資或合夥商號辦理授信時,其應徵提之財務資料,視同「個人」授信方式辦理。(A)O(B)X
2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為測驗清償短期負債能力及營運資金是否充實,一般認為本比率應小於 100%。(A)O(B)X
22.依本行授信擔保品調查估價要點第十二條之規定,道路用地不得單獨提供擔保,其與主擔保建地共同使用,並能設定抵押權併供擔保者,得依估價當年度之土地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查估之。(A)O(B)X
23.海外分行之授信案件,得依海外分行當地之法令規定與實務慣例,作為是否徵提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之依據,惟授信戶如未出具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者,仍應出具其向所在地國家稅捐機關申報之所得稅報表。(A
24.存貨週轉數(營業成本/平均存貨)可測知企業銷售能力強弱,本比率以倍數(次數)表示,應與同業相較,越低越好。(A)O(B)X
25.機器設備及車輛、航空器、船舶等之估價,舊品按原購置成本扣除法定耐用年數折舊後之淨額核估之。(A)O(B)X
26.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取得拒絕給付之抗辯權,而得拒絕給付,惟債權人之權利與訴權並不消滅。(A)O(B)X
27.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拍賣抵押物,由抵押物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須以抵押物之原所有權人為相對人。(A)O(B)X
28.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事由發生後,債務人或抵押人得請求抵押權人結算實際發生之債權額,並得就該金額請求變更為普通抵押權之登記,金額不受原約定最高限額範圍之限制。(A)O(B)X
29.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 3 個月內查報債務人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
30.動產查封之效力,及於查封物之從物、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