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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採購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A)O(B)
問題詳情
197.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採購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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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同一年度中辦理數次性質相同,但地點名稱不同之採購,如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13規定,係依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或不同需求件所分別辦理,每次採購金額皆未達公告金額者,其發包程序可按「未達公告金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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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機關非依人事法規僱用臨時工者,不得依每人每年預估工資總額分別辦理。(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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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採購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機關首長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A)O(B)X
200.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 四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未依規定迴避者,機關首長應令其迴避,並另行指定承辦、監辦人員。(A)O(
1 社會工作方法從 20 世紀初期開始有系統整理、逐步發展,關於社會工作方法發展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打破工作方法分立的綜融(generic practice)實施,訓練社會工作者為通才,不注重專精
202.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5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3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A)O(B)X
203.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5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A)O(B)X
204.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惟該項迴避反不利於業務執行者,報請上級機關核定後得免予迴避。(A)O(B)
205.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未依規定迴避者,機關首長應令其迴避,並另行指定承辦、監辦人員。(A)O(B
206. B君原係機關承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受聘某公司,離職3年內該公司不可參加該機關辦理採購之投標。(A)O(B)X
207. B君原係機關承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受聘某公司,離職3年內未向原任職機關接洽採購事務,則該公司仍可參加該機關辦理採購之投標。(A)O(B)X
208. 機關首長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上述情形者,除因反不利於公平競爭或公共利益時,報請上級機關核定
209. 機關首長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上述情形者,除因反不利於公平競爭或公共利益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210. 採購法154項所稱機關首長,於依採購法5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者,為受託法人或團體之負責人。(A)O(B)X
211. 採購法154項所稱機關首長,於依採購法5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者,為委託機關之機關首長及受託法人或團體之負責人。(A)O(B)X
212. 機關授權所屬「採購處」辦理採購,則其處長為採購契約之機關代表人,雖對採購案有絕對影響力,但非機關首長,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154項之規定。(A)O(B)X
213. 機關授權所屬「採購處」辦理採購,則其處長為採購契約之機關代表人,對採購案有絕對影響力,應視同機關首長,適用政府採購法154項之規定。(A)O(B)X
214. 政府採購法所稱「機關首長」,於公營事業,不包括總經理。(A)O(B)X
215.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5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3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A)O(B)X
216. 採購法第15條第4項所稱機關首長,於依採購法第40條洽由其他機關代辦採購者,為洽辦機關之機關首長。(A)O(B)X
217. 依採購法第15條第5項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均應申報財產。(A)O(B)X
218. 採購法154項所稱機關首長,於依採購法4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者,為補助機關之機關首長或受補助法人或團體之負責人。(A)O(B)X
219. 採購之承辦人員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相關規定,申報財產。對於監辦人員則無強制性。(A)O(B)X
220. 機關依採購法對廠商所為之通知,均應以書面、傳真或其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A)O(B)X
221. 機關辦理採購之請託或關說作成之紀錄,應以文字方式為之,附於採購文件一併保存。(A)O(B)X
222. 機關辦理採購之請託或關說作成之紀錄,得以文字或錄音等方式為之,附於採購文件一併保存。(A)O(B)X
223. 廠商於履約及驗收期間,不循法定程序,對契約內容或查驗、驗收結果,要求變更,機關採購人員宜作成紀錄。(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