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者,得處駕駛人多少額度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A)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一千六百元以上三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4),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Jheng-long Sh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4 條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