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提起救濟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最長多久之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A)三個月
(B)半年
(C)一年
(D)二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8621
統計:A(37),B(12),C(374),D(30),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98條第3項: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