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營造業於工程竣工後,應檢同工程契約、竣工證件及承攬工程手冊,送交哪裡之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註記?
(A) 工程所在地。
(B) 戶籍所在地。
(C) 登記所在地。
(D) 公司所在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
統計:A(253),B(0),C(2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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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le】評論

法規名稱:營造業法施行細則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2 月 27 日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22 日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70812726號 令 第 14 條營造業於承攬工程開工時,應將該工程登載於承攬工程手冊,由定作人簽章證明,並依契約造價填載承攬金額;工程竣工後,應檢同工程契約、竣工證件及承攬工程手冊,送交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註記後發還之。營造業升等業績之採計,以承攬工程手冊工程記載之完工總價為準;其工程完工總價,依下列規定填寫:一、承攬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工程,依完工驗收證明書驗收結算總價填寫。二、承辦私人營繕工程,其工程造價以定作人 (起造人) 及承造人共同具名之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