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我國甲公司在日本設有分公司,其 112 年度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為新臺幣 1,000 萬元,日本分公
司同年度所得折合新臺幣 600 萬元,已在日本繳納日本分公司所得稅折合新臺幣 125 萬元,請問 甲公司申報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使用國外稅額扣抵上限為多少元?
(A) 80 萬元
(B) 100 萬元
(C) 120 萬元
(D) 125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0,B:0,C:30,D:2,E:0

難度: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