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美國國務院公布之「2011 年人口販運報告」,對我國防制人口販運整體作為表示肯定,並將臺灣評列為第一級名單,而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公布的「我國回應說明」中,則從那三面向說明我國推動作為?
(A)定罪、驅逐與國際合作
(B)逮捕關押、遣返與國際合作
(C)逮捕關押、保護與國際合作
(D)查緝起訴、保護及預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7735
統計:A(7),B(46),C(42),D(682),E(0)

用户評論

【用戶】Apple M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美國國務院 2011 年 6 月 28 日公布之 2011 年人口販運報告,n對我國防制人口販運整體作為表示肯定,並將臺灣評列為第一級n名單,不過報告中對我國防制工作亦提出多項建言。為使美國更n瞭解我國具體措施及作法,擬具本回應說明,並責成相關機關持n續加強辦理,與國際社會合作,共同打擊人口販運犯罪。以下謹n針對 2011 年人口販運報告內容,分就查緝起訴、保護及預防等n三面向,說明我國各項推動作為。https://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Data/11041638271.pdf

【用戶】Ariel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2017年人口販運報告 我國回應說明壹、查緝起訴一、增強人口販運加害人起訴及定罪力度,予以嚴厲處分二、持續增進防制人口販運訓練效益和增加檢察官以及法官對人口販運的認知 三、積極調查起訴在遠洋漁船上從事勞力虐待和販運之懸掛我國國旗或船主為臺籍者四、提升跨國境合作,以更有效的鑑別被害人和起訴加害人貳、保護一、清楚定義監督我國籍漁船有關機關之角色和責任二、持續簡化直接聘僱流程和強化仲介評估和責任機制,加強努力減少仲介對外籍移工的剝削 三、修正法令,論述家庭看護工和家事工在基本勞工權益的落差參、預防一、建立有系統之資訊分享程序,促成更健全之防制人口販運跨機關協調 二、持續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各種形式人口販運的認識 

【用戶】Apple M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美國國務院 2011 年 6 月 28 日公布之 2011 年人口販運報告,n對我國防制人口販運整體作為表示肯定,並將臺灣評列為第一級n名單,不過報告中對我國防制工作亦提出多項建言。為使美國更n瞭解我國具體措施及作法,擬具本回應說明,並責成相關機關持n續加強辦理,與國際社會合作,共同打擊人口販運犯罪。以下謹n針對 2011 年人口販運報告內容,分就查緝起訴、保護及預防等n三面向,說明我國各項推動作為。https://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Data/11041638271.pdf

【用戶】Ariel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2017年人口販運報告 我國回應說明壹、查緝起訴一、增強人口販運加害人起訴及定罪力度,予以嚴厲處分二、持續增進防制人口販運訓練效益和增加檢察官以及法官對人口販運的認知 三、積極調查起訴在遠洋漁船上從事勞力虐待和販運之懸掛我國國旗或船主為臺籍者四、提升跨國境合作,以更有效的鑑別被害人和起訴加害人貳、保護一、清楚定義監督我國籍漁船有關機關之角色和責任二、持續簡化直接聘僱流程和強化仲介評估和責任機制,加強努力減少仲介對外籍移工的剝削 三、修正法令,論述家庭看護工和家事工在基本勞工權益的落差參、預防一、建立有系統之資訊分享程序,促成更健全之防制人口販運跨機關協調 二、持續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各種形式人口販運的認識 

【用戶】Apple M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美國國務院 2011 年 6 月 28 日公布之 2011 年人口販運報告,n對我國防制人口販運整體作為表示肯定,並將臺灣評列為第一級n名單,不過報告中對我國防制工作亦提出多項建言。為使美國更n瞭解我國具體措施及作法,擬具本回應說明,並責成相關機關持n續加強辦理,與國際社會合作,共同打擊人口販運犯罪。以下謹n針對 2011 年人口販運報告內容,分就查緝起訴、保護及預防等n三面向,說明我國各項推動作為。https://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Data/11041638271.pdf

【用戶】Ariel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2017年人口販運報告 我國回應說明壹、查緝起訴一、增強人口販運加害人起訴及定罪力度,予以嚴厲處分二、持續增進防制人口販運訓練效益和增加檢察官以及法官對人口販運的認知 三、積極調查起訴在遠洋漁船上從事勞力虐待和販運之懸掛我國國旗或船主為臺籍者四、提升跨國境合作,以更有效的鑑別被害人和起訴加害人貳、保護一、清楚定義監督我國籍漁船有關機關之角色和責任二、持續簡化直接聘僱流程和強化仲介評估和責任機制,加強努力減少仲介對外籍移工的剝削 三、修正法令,論述家庭看護工和家事工在基本勞工權益的落差參、預防一、建立有系統之資訊分享程序,促成更健全之防制人口販運跨機關協調 二、持續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各種形式人口販運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