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農業發展條例所稱的耕地定義,係指實際作為農作物生產之土地,可歸納為水田、旱田二大類,其中包括已登記各種地目及未登記之河川地、海埔地、山坡地及原野地等在內之實際作為農耕使用之土地。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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