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典權人補足時價得取得典物所有權,此行為稱為:
(A)找貼
(B)回贖
(C)留買
(D)絕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5763
統計:A(132),B(14),C(9),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926條Ⅰ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者,典權人得按時價找貼,取得典物所有權。Ⅱ前項找貼,以1次為限。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926條(找貼與其次數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