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2018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定名為「憲法訴訟法」,將大法官會議改制為憲法法庭,引進憲法審查制度,把大法官憲法審查效力擴及於個別的終審裁判,大法官可針對個案進行具體違憲審查,等於是建立第四審制度,避免人民權益遭受侵害。新制將於公布後3年施行。請問關於我國立法及修法的程序,何者正確?
(A)一讀會後,由程序委員會對草案進行審查,再進入二讀會。
(B)二會為確定標語及宣付朗讀,為實質審查的關鍵程序。
(C)三讀會後送行政院副署,若政院不提出覆議法案即產生效力。
(D)二讀或三讀後,立委認為有錯誤或不當的決議,可於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