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3 採購法所稱公告金額,係指新臺幣多少元?
(A)10萬元。
(B)500
萬元。
(C)1000萬元。
(D)1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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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評論

111年12月23日已修法應更正為150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10100798號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修正訂定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如下,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一、查核金額:工程及財物採購為新臺幣五千萬元;勞務採購為新臺幣一    千萬元。二、公告金額: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三、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主任委員 吳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