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uess】評論
剛去google一下,都說要講習!但是法規寫: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所以我才會認為不用講習阿.所以請問是我法規看不懂??還是我是白癡??
【Fighting】評論
所以我才說先去了解一下何謂條項款目原法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第一項)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一~五為款)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第二項)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第三項)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汽車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