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有關法院合議庭裁判評議之敘述,何者有誤?
(A)裁判之評議,以審判長為主席
(B)評議時各法官之意見應記載於評議簿
(C)評議時法官應各陳述意見,其次序以資淺者為先,資同以年少者為先,遞至審判長為終
(D)評議採共識決,以達成一致之意見決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4439
統計:A(3),B(4),C(9),D(195),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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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101條 (評議之人數)合議裁判案件,應依本法所定法官人數評議決定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1 下列有關法院合議庭裁判評議之敘述,何者有誤?(A)裁判之評議,以審判長為主席(B)評議時各法官之意見應記載於評議簿(C)評議時法官應各陳述意見,其次序以資淺者為先,資同以年少者為先,遞至審判長為終(D)評議採共識決,以達成一致之意見決定之代號:2513頁次:4-2修改成為11 下列有關法院合議庭裁判評議之敘述,何者有誤?(A)裁判之評議,以審判長為主席(B)評議時各法官之意見應記載於評議簿(C)評議時法官應各陳述意見,其次序以資淺者為先,資同以年少者為先,遞至審判長為終(D)評議採共識決,以達成一致之意見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