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滴】評論
暫時全失能:受傷後不能工作時,其暫時全失能之損失日數,應按受傷後所經過之損失總日數登記,此項總日數不包括受傷當日及恢復工作當日。但應包括經過之星期日、休假日,或事業單位停工日,及復工後,由該次傷害所引起之其他全日不能工作之日數。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亦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