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甲國 A 公司與乙國政府簽訂買賣契約,出售價值美金 500 萬元的水泥,但水泥運到乙國後,乙國拒絕付款。 A 公司因此在甲國提起訴訟控告乙國,乙國主張豁免甲國法院管轄,請依照 2004年 12 月 2 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說明乙國主張是否有理由?
(A)有理由,因為 A 為公司,公司如果控告外國國家會違反主權平等之基本國際法原則
(B)有理由,因為依據「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聯合國國際法院對本案有專屬管轄權,甲國法院無管轄權
(C)無理由,因為「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規定,除非甲國外交部建議豁免,否則乙國無法成功主張管轄豁免
(D)無理由,因為乙國如確認為從事商業行為則不得享有豁免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2),B(1),C(0),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