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李某与张某订立合同,表明自己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就把自己的一间房屋租给张某。该行为属于 ()的民事法律行为。
(A)附延缓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创刊延缓期限 
(D)附解除期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