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請舉例簡要說明下列概念:
【題組】⑴統籌統支(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2002
統計:A(569),B(2393),C(154),D(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責任之種類、各種責任說、民法中的「責任」

用户評論

Fuwind Wu】評論

樓上說的  過失責任主義,與所有權絕對原則以及契約自由原則同為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則<--------不對吧!老師教的是: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則1.所有權絕對原則------ 所有權社會相對化2.契約自由原則--------- 契約自由限制(ex 定型化契約條款)3.過失責任主義--------- 推定過失責任(ex 民法第191條之1的商品製造人責任)  無過失責任  (ex 民法第654條的旅客運送人責任)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過失責任 

Yi Kuan Lee】評論

無過失責任:指損害發生情形下,即使行為人無故意或過失,也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很像有躺著也中槍的味道,雖然這是該負的責任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公務員→過失公物→無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