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某行政處分記載:「如有不服該處分,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20 日內,提起訴願」,關於該救濟期間記載錯誤之處理,下列何者不符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A)處分機關發現有誤,通知更正後,其相對人之訴願期間自該通知送達翌日起重新起算
(B)行政處分相對人如信賴該記載,於處分書送達翌日起之第 50 日始提起訴願,應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
(C)行政處分既已記載得提起訴願之救濟期間為 20 日,相對人之訴願期間即應遵守
(D)處分機關未更正,致相對人未能於處分書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訴願;若相對人自處分書送達後 1 年內提 起訴願,仍可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