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祺王】評論
修法後選項已經沒答案了
【火柴】評論
修法後 地方性公民投票#28 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我要上榜】評論
已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