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評論
《臺灣關係法》(英語:Taiwan Relations Act,縮寫為TRA;中國大陸稱為《與台灣關係法》,香港、馬新稱為《臺灣關係法》)是一部現行的美國國內法。1979年1月1日,美國政府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間的所有正式外交關係,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後,美國國會制定此法並由美國總統吉米·卡特簽署生效,以規範往後的美國與臺灣關係。《臺灣關係法》中提到,此法為國會授權美國政府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與外國、外國政府或是類似實體所進行或實施的各項方案或交往關係,同樣適用於臺灣人民
【喵喵e】評論
中國大陸的「一個中國原則」,則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美自1970年代起陸續簽署「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三個公報。 美國與中國大陸1979年建交,與中華民國斷交,美國國會則通過「台灣關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