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onny Lai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四、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三人,以本部部長為主任委員,其餘委 員由部長遴聘之,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 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三分之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 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應占委員 總數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