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莉莉】評論
在《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八條說明了「公共事務室」所掌理的職責:一、關於政策宣導及闡釋事項。二、關於新聞聯繫及發布事項。三、關於輿情蒐集及反映事項。四、關於民眾陳情之處理事項。五、其他交辦事項。
【You Ren Chen】評論
"政策宣導"及"闡釋事項"這題照字面上猜一猜 還行~~@~@
【simonlinhhh】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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