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 關於律師與事件相對人之行為,下列情形何者未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A) A 與 B 之離婚調解事件,代理 A 之甲律師認為代理 B 之乙律師難以溝通,故私下自行聯絡 B 進 行協商
(B) A 與 B 之民事訴訟,代理 A 之甲律師認為和解對 A 較為有利,雖然 A 明白反對和解,甲仍然未 經 A 授權便自行與 B 洽談和解
(C) A 與 B 之離婚後子女監護事件,代理 A 之甲律師於開庭時提出 B 有不適任照顧子女之事證,令 B 覺得受到詆譭中傷
(D) A 與 B 之專利侵權民事訴訟中,代理 A 之甲律師明知刑事告訴之部分 B 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卻 仍發信通知 B 之客戶表示 B 觸犯刑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逼逼啵啵逼啵啵

【年級】

【評論內容】選項(A)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45條本文規定。選項(B)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44條。選項(C)不違反。選項(D)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43條。

【用戶】Wednesday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違反。律師倫理規範49(不得妨礙其他律師義務)-->律師不得妨礙其他律師之受任事件、或促使其他律師終止委任契約。(B)違反。律師倫理規範44(不得與對造相對人洽議)(C)不違反。律師倫理規範43(不得詆毀中傷)-->提出事證並非惡意中傷(D)違反。律師倫理規範27II(應盡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用戶】哭哭饅頭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A) A 與 B 之離婚調解事件,代理 A 之甲律師認為代理 B 之乙律師難以溝通,故私下自行聯絡 B 進 行協商違反律師倫理規範41條律師於處理受任事件時,知悉相對人或關係人已委任律師者,不應未經該受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該他人討論案情。(B) A 與 B 之民事訴訟,代理 A 之甲律師認為和解對 A 較為有利,雖然 A 明白反對和解,甲仍然未 經 A 授權便自行與 B 洽談和解違反律師倫理規範40條律師就受任事件於未獲委任人之授權或同意前,不得無故逕與相對人洽議,亦不得收受相對人之報酬或餽贈。(C) A 與 B 之離婚後子女監護事件,代理 A 之甲律師於開庭時提出 B 有不適任照顧子女之事證,令 B 覺得受到詆譭中傷正確(D) A 與 B 之專利侵權民事訴訟中,代理 A 之甲律師明知刑事告訴之部分 B 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卻 仍發信通知 B 之客戶表示 B 觸犯刑責律師倫理規範8條律師執行職務,應基於誠信、公平、理性及良知。律師倫理規範27條律師對於受任事件,應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不得故意曲解法令或為欺罔之告知,致誤導委任人為不正確之期待或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