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其出資額之所得,應否課徵所得稅,以下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屬於證券交易所得,故依據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1 規定停徵所得稅
(B). 屬於營利所得,故屬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類規定應徵所得稅的範圍
(C). 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故屬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7 類規定應徵所得稅的範圍
(D). 屬於其他所得,故屬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0 類規定應徵所得稅的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364
統計:A(9),B(18),C(161),D(15),E(0)

用户評論

Ting-Yu Chen】評論

可以看作是出售股權的意思嗎?

黃金獵犬】評論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7 類個人購買或取得股份有限公司之記名股票或記名公司債、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或銀行經政府核准發行之開發債券,持有滿一年以上者,於出售時,得僅以其交易所得之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