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據我國憲法民國九十四年增修條文規定,領土變更案,須有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的出席,及出席委員多少比例的決議,立法院才可以提出: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三
(D) 五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3939
統計:A(3),B(14),C(13),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委提議出席決議

用户評論

唐唐】評論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