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試說明《禮記‧學記》篇的教育主張,並討論對今日教育的啟示。(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0654
統計:A(36),B(53),C(573),D(24),E(0)

用户評論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原本題目:刑法第278條第3項處罰重傷罪的未遂犯。而未遂犯的解釋,必須根據刑法第25條未遂犯的規定。請問這裡運用何種解釋方法?(A)類推適用 (B)限縮解釋 (C)體系解釋 (D)擬制【100初等考試-人事行政-法學大意】解析:略。修改成為刑法第278條第3項處罰重傷罪的未遂犯。而未遂犯的解釋,必須根據刑法第25條未遂犯的規定。請問這裡運用何種解釋方法?(A)類推適用 (B)限縮解釋 (C)體系解釋 (D)擬制

Loveo Huang】評論

原本題目:刑法第278條第3項處罰重傷罪的未遂犯。而未遂犯的解釋,必須根據刑法第25條未遂犯的規定。請問這裡運用何種解釋方法?(A)類推適用 (B)限縮解釋 (C)體系解釋 (D)擬制【100初等考試-人事行政-法學大意】解析:略。修改成為刑法第278條第3項處罰重傷罪的未遂犯。而未遂犯的解釋,必須根據刑法第25條未遂犯的規定。請問這裡運用何種解釋方法?(A)類推適用 (B)限縮解釋 (C)體系解釋 (D)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