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堂
檢索
題庫堂
首頁
數學
英文學習
政治學
統計學
經濟學
藥理學
中醫藥物學
財政學
法學知識
公共行政
警察學
BI規劃師
財務管理
公共衛生學
工程經濟學
電力電子學
當前位置:
首頁
47 機關辦理未經公開程序之採購,廠商於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機關不得決標予該廠商。(A)O(B)X
問題詳情
47 機關辦理未經公開程序之採購,廠商於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機關不得決標予該廠商。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
計算中
-1
書單:
沒有書單,新增
上一篇 :
46 採購申訴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申訴廠商對之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A)O(B)X
下一篇 :
48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各款及招標文件規定通知廠商追繳押標金之請求權時效為3年。(A)O(B)X
資訊推薦
49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各款及招標文件規定通知廠商追繳押標金之請求權時效為5年。(A)O(B)X
50 機關辦理未經公開程序之採購,廠商於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A)O(B)X
51 廠商與機關發生履約爭議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該會作成調解建議函送雙方,請雙方於一定之期限內以書面表示是否同意建議,嗣廠商來文同意建議,機關遲未回復,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再酌定一定期間命機
52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之採購,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程序,係依據優勝廠商序位,依序議價。(A)O(B)X
53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採購評選委員會本身名義行之。(A)O(B)X
54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成立機關名義行之。(A)O(B)X
55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56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57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不包括請假委員之姓名。(A)O(B)X
58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有:採購案名稱、會議次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主席姓名、出席及請假委員姓名、列席人員姓名、紀錄人員姓名、報告事項之案由及決定、討論事項之案由及決議、臨時動議之案
59 招標機關應優先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遴聘採購評選委員,未能自該名單中遴聘委員者,得敘明理由後,另行遴聘。(A)O(B)X
60 招標機關未能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覓得適當評選委員人選,而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請其他單位薦派者(即僅選定參與單位,人選由該單位薦派),尚無不可,但仍應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之規定辦理
61 招標機關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若有辦理評審需要,準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之規定。(A)O(B)X
62 招標機關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若有辦理評審需要,評審作業得予以簡化,無須適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之規定。(A)O(B)X
63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但最後一次會議紀錄如不及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成,得於取得全體出席委員同意後,由召集人簽認即可。(A)O(B)X
64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A)O(B)X
65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及參與評選工作之人員對於受評廠商之資料,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評選後即可解密。(A)O(B)X
66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及參與評選工作之人員對於受評廠商之資料,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評選後亦同。(A)O(B)X
67 中央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委託資訊服務,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68 中央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委託資訊服務,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69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開會時,評選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以外之人員,不得列席。(A)O(B)X
70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學者或專家列席,協助評選。(A)O(B)X
71 招標機關辦理採購,應由主(會)計或政風單位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第4項之規定,提出評選委員建議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A)O(B)X
72 招標機關辦理採購,得由業務需求單位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第4項之規定,提出評選委員建議名單,經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A)O(B)X
73 機關辦理評選,如係因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後之委員總額未達採購法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時,得免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