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評論
布丹認為主權是「在臣民之上,不受法律節制的最高權力」。主權擁有者,除了上帝的旨意和自然法之外,任何人的法律都可不必遵守,因為法律是由主權所創造的。主權擁有者不必然是君主,也可能是國會。因他的主權(sovereignty)理論而被視為政治科學之父。代表作《國家六論》,與霍布斯、波舒哀等人同為西方絕對君主制理論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