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nesec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服務法第4條
【用戶】Ling Grac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 第4條 (保密義務)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