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大法官任期個別計算,得連任
(C)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D)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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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B)大法官任期個別計算,得連任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1.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2.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