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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 機關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屬特定資格條件,非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之。(A)O(B)X
問題詳情
856 機關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屬特定資格條件,非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之。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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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及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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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重複性工程採購,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則無需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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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857 機關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屬基本資格條件,非特殊或巨額採購亦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之
774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辦理巨額之工程採購,無需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A)O(B)X
812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不得以與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A)O(B)X
858 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機關依採購法規定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但廠商之財力資格,得以金融機構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A)O(B)X
775 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
813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A)O(B)X
859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之採購,得訂定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原廠代理證明或經銷證明。(A)O(B)X
776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廠商履行替代方案所需之調查、研究、試驗、設計等費用,得由雙方分攤。機關實施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亦同。(A)O(B)X
860 招標機關與得標廠商簽訂採購契約時,除依採購法第37條第2項及「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33條至第33條之4規定辦理者外,不得要求得標廠商另覓廠商連帶保證。(A)O(B)X
777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主方案經審查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而替代方案經審查合格者,得予接受。(A)O(B)X
814 機關規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得於招標文件明定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並對其人員之人數予以限制。(A)O(B)X
861 機關辦理巨額之採購,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須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今有一投標廠商於未符合該等資格條件之情況下,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則機關應予接受。
778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標封應與主方案同時開封及審查,並應於招標文件中訂明。(A)O(B)X
815 機關規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得於招標文件明定廠商須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A)O(B)X
862 招標機關與得標廠商簽訂採購契約時,除依採購法第37條第2項及「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33條至第33條之4規定辦理者外,亦得視個案需要,要求得標廠商另覓廠商連帶保證。(A)O(B)X
816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機關不可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A)O(B)X
779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在不降低原有功能條件下得就技術、工法、材料或設備,提出可縮減工期、減省經費或提高效率之替代方案,並無違反採購法之規定。(A)O(B)X
863 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機關依採購法規定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廠商之基本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A)O(B)X
780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在不降低原有功能條件下得就技術、工法、材料或設備,提出可縮減工期、減省經費或提高效率之替代方案,違反採購法之規定,不得採行。(A)O(B)X
817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機關可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A)O(B)X
864 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機關依採購法規定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但廠商之財力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A)O(B)X
781 招標文件規定允許提替代方案者,廠商提出之替代方案經審查有降低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原有功能條件者,應不予採用。但招標文件規定得協商更改之項目或廠商提出之替代方案經綜合評估各有利不利情形,其總體效益更
818 機關辦理某巨額工程採購經評估有訂定廠商特定資格之需要,機關訂定該案具有相當實績者,得為截止投標日前7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
865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廠商人員之學歷得為基本資格。(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