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晴天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更改投資個別境外基金上限7成【2010-09-14 21:15】〔中央社〕行政院金管會今天表示,由於部分境外基金存在是否為國際性基金疑慮,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別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比率上限,將從現行90%降至70%。在更改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03年11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43688號(一) 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別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但基金註冊地經我國依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承認並公告者,或境外基金機構經本會專案認可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者,前揭國內投資人投資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七十;本會並得視證券市場管理需要,調降個別境外基金之國內投資人投資比率上限為百分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