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佩容】評論
答案是 B 26學分 我也寫對但為何不是30學分呢?(雖然沒這選項)30=26+4 (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實習課程)修完了30學分之後 才會.....
【Kelly Huang】評論
但是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裡面沒有列教育實習學分耶去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頁找答案,也是寫中等學校至少要修26學分....
【何新惠】評論
從102年8月起在改為48學分囉
【LO】評論
各大學開設各類科教育專業課程,修業年限應至少二年,其應修學分數規定如下: (一)中等學校:至少二十六學分。 (二)國民小學:至少四十學分。 (三)幼兒園:至少四十八學分(包括教保專業知能課程三十二學分)。 (四)特殊教育學校(班):至少四十學分。 (五)中小學校:至少五十學分。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1133&KeyWordHL=%E6%95%99%E8%82%B2%E5%B0%88%E6%A5%AD&Style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