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27為題組某高中英文老師對於同學的評分原則係:將女同學的考試得分扣10分,理由是女生具有較佳的語言學習能力,故對於女同學學習成果要求應較高。某位女同學英文期中考得分為65分,因此該名老師將其成績評定為55分。
【題組】26.對於該名英文老師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男女語言學習能力不同,故性別可作為評分的標準
(B)教師與學生間為特別權力關係,教師行為不受規範
(C)評定學生單科成績不及格,未直接影響學生的身分
(D)將女同學考試得分扣10分,是一種合理的差別待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8172
統計:A(4),B(15),C(64),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Zha Zh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我不懂

【用戶】瑯琊閣的學徒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 評分方式原則上不以種族、性別、年紀等等「外在因素」做為參考依據B 只要是「特別權力關係」(警察/人民)(教師/學生)(軍隊長官/部屬) 行使權力就必須要「有法律依據」    否則視同「瀆職」!(公器私用/公私不分狀況都算)C 學生身分不因學科成績不及格「影響受教權利」(頂多重修或加退選其他科目) 題目所示應該是這意思D 如同A 在外在觀感就有「歧視問題」(所以非選擇題的考試評定為雙評閱就是因為這樣 避免差距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