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迄今,憲法法庭還未曾受理過下列哪些案件?(甲)解釋憲法;(乙)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丙)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丁)政黨違憲解散事項。以上正確的是:
(A)甲乙
(B)甲丙
(C)乙丁
(D)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619
統計:A(7),B(2),C(2),D(10),E(0)

用户評論

Tzu-yu Ku】評論

回3樓,釋憲一般是經大法官會議沒錯,但若需要言詞辯論則會是憲法法庭上辯論,我上面就有講到是「例外」情況,所以甲乙憲法法庭是「可以」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