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雞蛋糕】評論
樓上內容有誤:修法後2017/12/12 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 不適用公投法投資提案 → 適用公投法參考資料:https://lab.watchout.tw/data-reports/35
【謝翔奕】評論
憲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但公投法第7條規定較寬,中華民國國民,除了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有公民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