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梨玲】評論
得年:三十歲以下過世。 享年:未滿六十歲過世。 享壽:六十歲以上過世。
【全職考生】評論
得年(存年):死時不到30歲的叫得年或存年。
【Yi-Hsin Hsieh】評論
六十歲以上者,可用「享壽」未達六十歲時,可用「享年」未至三十歲者,只可用「得年」少年者可用「年僅十三歲」、「年十七歲」、「年只十四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