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C)丙甲乙 (丙)三七五減租 : 中華民國38年(1949年)4月14日,在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委員蔣夢麟的建議下,臺灣省政府主席陳誠公布《臺灣省私有耕地租用辦法》,開始實施三七五減租。(甲)公地放領 : 1951年6月,政府開始實施公地放領,放領耕地由政府委託台灣土地銀行徵收,使無地之農民取得所有權。(乙)耕者有其田 : 耕者有其田是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實施的一系列土地改革政策之一。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實行三七五減租,於1951年實行公地放領,於1953年實行耕者有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