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公司會計年度採曆年制,其總公司設於臺北市,另在日本、美國、大陸皆設有分支機構,該公司 108 年度總公司及各分支機構之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及國外已納稅額如下表(單位:新臺幣),請分別計算乙公司 108 年度因加計國外所得而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扣抵上限)為若干?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應納稅額為若干?(未列計算式皆不予計分)(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