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票據法規定,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為承兌提示之期限為何?
(A)發票日當日
(B)發票日及其後 2 日內
(C)自發票日起 6 個月內
(D)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 7 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吳家榮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 45 條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自發票日起六個月內為承兌之提示。前項期限,發票人得以特約縮短或延長之。但延長之期限不得逾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