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申領自用動力小船學習駕駛證,除應檢具申請書一份、最近六個月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三張及國民身分證或有效之護照正本(驗後發還)外,至少尚應檢具下列何種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 (A)體格檢查證明書(B
20 自用動力小船除應由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者駕駛外,至少應由領有下列何最低等級駕駛執照者方能駕駛? (A)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B)一等遊艇駕駛執照 (C)二等遊艇駕駛執照 (D)任何駕駛執
23 動力小船駕駛於本航次航路上發現油污損害、新生沙灘、暗礁、重大氣象變化或其他事故有礙航行者,如未適時向航政機關報告將受到下列何種處分? (A)警告或記點 (B)記過 (C)降級 (D)收回駕駛執照
25 動力小船駕駛於小艇有急迫危險時,未盡力採取必要之措施,救助人命及船舶,致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A)二個月至四年 (B)三個月至
26 動力小船駕駛在航行中不論遇何危險,雖駕駛對於放棄船舶有最後決定權,但如未經諮詢艇上重要人員之意見,仍不得放棄船舶,違者如肇致並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其該處分自繳交執行
27 動力小船與他船碰撞後,應於不甚危害其船舶及艇上人員之範圍內,對於其他船舶、船員及旅客應盡力救助,如違反致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A
28 動力小船與他船碰撞後,除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在未確知繼續救助為無益前,應停留於發生災難之處所。如違反致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A)
29 動力小船與他船碰撞後,應於可能範圍內,將其船名、船籍港、出發港及目的港通知他船舶,違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A)一個月至三年 (B)二個月至四年 (C)三個
30 動力小船駕駛於不甚危害船舶、船上人員之範圍內,對於淹沒或其他危難之人,應盡力救助。如違反致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少期間? (A)二個月至四
31 動力小船駕駛如有擾亂船上秩序影響航行安全及私運槍械、彈藥、毒品或協助偷渡人口之行為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A)一個月至三年 (B)二個月至四年 (C)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