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在內側車道行駛之汽車,利用外側車道超車:(A)不可以。(B)可 以。(C)沒有規定。
7 客車上下乘客應在:(A)右邊路側。(B)左邊路側。(C)任意停放即 可。
5 當我車前燈遠光將要照射到來車駕駛人眼睛前,應:(A)改用近光 燈。(B)燈光全熄。(C)仍開遠光燈。
6 乘客遺留財物在車上,應:(A)通知乘客並可索取其物價值十分之 一以上的報酬 (B)捐贈公益團體幫助弱勢。 (C)送交附近警察機 關招領。
3 汽車駕駛人最重要的是:(A)要有重視人命的道德觀念。(B)為趕時 間可開快車。(C)注意沿路風景。
2 夜間跟隨前車行駛之車輛:(A)用近光燈。(B)用遠光燈。(C)不必
654 車輛於國道故障或發生事故時,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為防遭後 車追撞,應將車移置路肩上,車上所有人員應下車,撤離至護欄外或安 全處所等候救援,避免在路肩上逗留,且示警後方來車。 (A)O(
655 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新考領之汽車駕駛執照不得駕駛輕型機 車。(A)O(B)X
653 汽車於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後,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 為防遭後車追撞,應移動至安全處所等候救援,避免在車道上逗留,視 線須面向來車方向,注意後方車輛狀況。 (A)O(B)X
652 汽車於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 其他明顯警告設施,事故現場排除後應即撤除、有受傷者,應迅予救 護,並儘速撥打 110、1968 或 1968App 報請警察機
651 汽車於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 依規定處置,並撥打 110、1968 或 1968App 報請警察機關或有關單位處 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但
648 行經輕軌路口應迅速通過,切勿在軌道區停留。 (A)O(B)X
650 於高速公路發生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交通事故,應先標繪車輛位 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並得採用攝影或錄影等設備記錄,將車輛移置不 妨礙交通之處,通知有關單位處理。 (A)O(B)X
649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畫設機慢車優先道路段時,應優先禮讓電動輔助自行 車及電動自行車。(A)O(B)X
647 駕駛人應隨時留意車前狀況並依規定行駛,如遇自行車騎士除保持安全 距離及間隔外,尤應注意其手勢所預告即將變換行進之方向。(A)O(B)X
646 汽車駕駛人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處罰鍰丶當場禁止其行駛丶吊扣汽車 牌照 6 個月,於 1 年內再犯者,並吊扣駕照 6 個月。(A)O(B)X
645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汽車尚能行駛,不得任意 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於現場安全處所等待警察到場處理。 (A)O(B)X
644 道路交通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案件,當事人使用照相或錄影 工具紀錄車輛位置與現場痕跡之方式時應掌握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 全之原則。 (A)O(B)X
64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 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600 元 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 (A)O(B)X
643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或肇事人應先為處置包含事故地點在車道 或路肩者,應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 事故現場排除後應即撤除、有受傷者,應迅予救護,並儘速通知消防 機關
64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 臺幣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 個月至三個月。 (A)O(B)X
635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 口,紅燈右轉者,處新臺幣 600~1,800 元罰鍰。(A)O(B)X
638 雪地行車容易打滑,應加長行車安全距離。 (A)O(B)X
637 結霜或結冰路面只要善用雪胎或上雪鏈,即不會有打滑危險。 09(A)O(B)X
636 雪地裡行車前輪胎應更換成雪胎或上雪鏈,並確認輪胎與備胎之胎 壓、胎紋厚度是否足夠。(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