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汽車行駛至多車道交岔路口欲左轉彎,未利用左轉彎專用道,或未設左轉彎專用道路口,未利用內側車道轉彎者,應處新臺幣(A)600元號以上1,200元下(B)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C)900元
13. 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A)1,5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B)1,2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C)1,5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
15. 汽車駕駛人違規記點處罰,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6個月內,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B)1年內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違反記1點之行為者,吊銷其駕駛執照(C)6個月內,共達6點以上者,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