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8 關於國家機關的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之規定應如何? (A)須全部以法律規定之 (B)得全部以命令規定之 (C)須於憲法全部規定之 (D)法律得僅為準則性之規定
502範圍內為行政裁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仍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B)不生裁量限縮至零的情形 (C)不必再考量平等原則 (D)不必再考量比例平等
503關撤銷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後,對於受益人所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是基於: (A)比例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平等原則 (D)明確性原則
504關為行政行為之際,若無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即不能為合法的行政行為。此原則稱為: (A)法律保留原則 (B)比例原則 (C)平等原則 (D)法律優位原則
505作為廣義公法領域之重要部分,其與其他公法領域之關係為何?(A)行政法與憲法之關係為行政法是母法,而憲法是子法(B)行政法之理論發展比刑法更早(C)行政法是作為具體化之憲法 (D)國內行政法與國
507法規標準法第13 條之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何時生效? (A)公布或發布日當日生效 (B)自公布或發布日之隔日生效 (C)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 日起發生效力(D)自公布
511未有法律明文的授權依據,行政機關不得本於職權制定足以侵害或限制人民權利之行政命令,此係基於什麼原則而來的要求? (A)依法行政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C)公益原則 (D)比例原則
513政府設置或控有過半數股分,以從事私經濟活動為目的之組織體,為:(A)行政機關 (B)公營事業機構 (C)行政法人 (D)行政官署
514法規定何種情形應舉行公開聽證?(A)法規命令之擬定 (B)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之行政處分(C)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而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之行政計畫 (D)涉及不特定多數人之行政規則
515民依法規申請事項,行政機關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若未依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原則上為多久?(A)1 個月 (B)2 個月 (C)3 個月 (D)6 個月
516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定法規命令時,下列何種程序並非必須踐行者?(A)研擬草案 (B)將草案對外公告 (C)舉行聽證 (D)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發布
517何者非公法人?(A)國家 (B)地方自治團體 (C)農田水利會 (D)公立國民中、小學
518修條文第3條第3項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A)以命令為準則性之規定 (B)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C)以法律為細節性之規定 (D)以命令為綱領性之規定
519公務員對於下列何種事項不得提起行政訴訟?(A)退休金之請領 (B)官等之認定 (C)免職處分 (D)上級機關所下達之行政規則
520公務員懲戒處分與刑事制裁,何者先行?(A)懲戒應俟刑事訴訟確定,始得為之,係採「刑先懲後」(B)刑懲並行為原則,以刑先懲後為例外 (C)懲先刑後為原則 (D)由當事人選擇
521列法律中,對公務員概念之界定範圍最廣者為:(A)國家賠償法 (B)公務人員考績法 (C)公務人員保障法 (D)公務人員任用法
522行政機關為調查事實與證據,以書面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若當事人拒絕到場陳述時,則下列何者正確?(A)得推定該事實為真 (B)行政機關不必再行調查事實與證據(C)無法判斷事實,故應呈請上級機關核示
523下列對於公物分類之敘述,何者有誤?(A)公物以不融通物為原則,融通物為例外(B)公物以有體物為原則,並不必然排除無體物(C)公用地役權之土地屬於他有公物(D)私有博物館自行提供公用亦為公物
524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法律性質為何?(A)保險契約之私法對待給付 (B)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C)私法上單獨行為 (D)公法上不作為義務
526下列何者非公共用物?(A)高速公路 (B)行政機關之車輛 (C)玉山國家公園 (D)西螺大橋
527專利權人受侵害,專利法規定須檢附侵害鑑定報告,始能提出告訴,係對訴訟權為不必要限制,違反下列何種原則?(A)比例原則 (B)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C)法律保留原則 (D)法律明確性原則
530在行政機關享有判斷餘地之事件,有關司法機關之審查準則,下列何項敘述有誤?(A)行政機關有無與事物無關之考量仍得審查 (B)程序規定是否遵守仍得審查(C)行政機關有無違背一般有效評價原則仍得審查
533不可代替行為及不行為義務之執行方法為何?(A)對義務人之財產查封 (B)對義務人拘提管收 (C)代履行 (D)怠金
534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對於行政命令之審查採下列何種方式?(A)課以單純送置義務 (B)保留同意權 (C)保留廢止權 (D)國會聽證權之保留
535下列有關送達之規定,何者有誤?(A)送達一律以一般郵遞方式為之(B)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C)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D)於有治外法權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