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關於全民健康保險法之相關敘述何者有誤?(A)健保會為前項之審議或協議訂定,有減少保險收入或增加保險支出之情事時,應請保險人同時提出資源配置及財務平衡方案,併案審議或協議訂定 (B) 健保會於審議
13.健保會由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關於名額有何規定?(A)未特別規定 (B) 僅規定保險付費者代表之名額,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C)僅規定被保險人代表
14.本保險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人核定案件有爭議時應如何處理?(A)直接提起訴願 (B)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C)直接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D) 先申請審議,對於爭議審
21.被保險人及其每一眷屬之保險費率應由保險人於何時提請審議?(A)健保會協議訂定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前一個月 (B) 健保會協議訂定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前二個月 (C) 健保會協議訂定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後一個
22.雇主或自營業主保險費如何計算?(A) 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 (B) 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學校負擔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百分之三十五,由中央政府補助 (C
23.何者保險費並無全額補助?(A) 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B) 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C) 在矯正機關接受刑之執行或接受保安處分、管訓處分之執行者(D) 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